《第一财经》 2014-05-06 19:08:00 记者:夏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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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紫鑫药业(002118.SZ)隐瞒关联交易而蒙受损失的股民已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日获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部分股民起诉紫鑫药业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传票》,将于5月30日进行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是该起案件原告代理律师之一,他告诉记者,这应该是紫鑫药业索赔案首批开庭审理的案件,或将对其他正在准备材料的股民诉讼索赔产生示范效果。即使该批紫鑫药业索赔案开庭审理,一般也不会影响到其他股民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批案件起诉者主要是在2011年3月30日到2011年8月16日期间买入且在上述期间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紫鑫药业而产生投资亏损的股民,全国各地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若要维权均需向长春市中院起诉,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16年2月22日。
早在2011年8月16日,有媒体报道了紫鑫药业隐瞒关联交易的事实。次日,紫鑫药业即公告停牌,直至2011年10月24日,复牌后,紫鑫药业随即跌停,致使部分股民损失惨重。据统计,2011年7月18日,紫鑫药业最高成交价达每股24.45元,然而至2012年1月6日,最低成交价仅为每股6.79元,期内最大跌幅达72.2%。
2011年10月19日,证监会以紫鑫药业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为由,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今年2月,紫鑫药业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沉寂两年的紫鑫药业关联交易丑闻尘埃落定。针对紫鑫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责令紫鑫药业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将对多名与本案相关公司负责人予以警告。累计罚款共计7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不久,就有股民委托起诉,目前委托我们的股民中,向法院提交材料的索赔金额已近200万元,其中单个股民损失最大的达110万元。目前咨询和正在办理委托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多,不完全统计,金额可能达五六百万元。” 谢良告诉记者。
谢良表示,还未收到紫鑫药业的答辩状,尚不清楚紫鑫药业对该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