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 2014-06-11 00:08 记者:余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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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紫鑫药业隐瞒关联交易而蒙受损失的股民已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前确定首批案于5月30日进行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开庭被延期。
近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获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他们,因法院需要对该案情况层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原定于5月30日的证据交换和开庭将被延期,具体延期多久尚需法院确定。谢良律师称,其原本计划此次开庭时一并为近期委托诉讼的股民办理立案手续,因开庭被延期,此次前往长春中院只办理了部分股民的立案手续。谢良律师同时指出,延期开庭并不影响符合条件的股民继续提起诉讼。
据悉,首批案件起诉者主要是在2011年3月30日到2011年8月16日期间买入且在上述期间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紫鑫药业而产生投资亏损的股民,全国各地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若要维权均需向长春市中院起诉,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16年2月22日。
今年2月,紫鑫药业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沉寂两年多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认定,紫鑫药业未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与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针对紫鑫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责令紫鑫药业改正,给予其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还将对多名与本案相关公司负责人予以警告。累计罚款共计71万元。
早在2011年8月16日,就有媒体发布了题为“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的报道,其中详细揭露了紫鑫药业2010年年报存在隐瞒关联交易的事实,紫鑫药业即于次日办理了停牌手续。据统计,在紫鑫药业2011年3月30日发布年报后的近半年期间,最高成交价达到过每股24.45元,然而至2011年10月24日复牌后,股价竟然连续三天跌停,至2012年1月6日,最低成交价仅为每股6.79元,期内最大跌幅高达72.2%。 “仅这三个跌停,就使部分投资者损失惨重,委托我们的股民中多数是在这三个跌停中卖出,其中有投资者单笔损失高达110万。” 谢良说。
谢良表示,因至今未收到紫鑫药业的答辩,尚不清楚紫鑫药业对股民的损失到底如何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