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工作团队 时间:2015-12-30
2015年10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良律师代理的美达股份股民在内的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股民胜诉。
上一篇:2015年10月29日 谢良律师代理华鑫股份股民索赔案开庭
下一篇:2015年9月8日 法院裁定驳回上海物贸管辖权异议
粤ICP备13006834号-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26楼2607室 手机:137-6336-5521
邮箱:137633655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