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工作团队 时间:2015-12-30
2015年6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包括谢良律师代理的佛山照明投资者在内的约900多位投资者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投资者获赔约6000万元。判决摘录如下:
上一篇:北京某虚假陈述案和解结案
下一篇:虚假陈述维权诉讼之主要依据及案例一览
粤ICP备13006834号-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26楼2607室 手机:137-6336-5521
邮箱:137633655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