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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诉讼时效将至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张意梅  时间:2016-05-30

《深圳商报》2016-05-05 03:22记者 张意梅

http://szsb.sznews.com/html/2016-05/05/content_3517266.htm?v=pc

近日,南纺股份发布2016年一季报,公开披露投资者索赔进展信息。近两年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赔偿仅1900万,维权者据估算只有0.5%。专业律师表示,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在5月17日诉讼时效届满前仍可提起索赔,把握最后索赔机会,此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

南纺股份一季报对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诉讼分阶段作了汇总披露,称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121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涉案金额共计约1897.72 万元,其中 72起已结案,13起已开庭审理,36起尚未开庭审理。

南纺股份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一季报显示有1.6万多个股东,据估算大约有1.6万股东是符合南纺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但从目前民事赔偿案件的进展来看,实际只有0.5%左右的投资者发起了索赔。

这些起诉的投资者,都是因为公司虚假陈述、连续五年虚增利润超3.4亿元蒙受损失。2014年5月16日晚间,南纺股份发布公告称,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2014〕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中证监会认定南纺股份2006年虚构利润3109.15万元、2007年虚构利润4223.33万元、2008年虚构利润15199.83万元、2009年虚构利润6053.18万元、2010年虚构利润5864.12万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近年来专门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他介绍,如果投资者在2007年3月31日到2012年3月27日之间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且在2012年3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在5月17日诉讼时效届满前仍可以提起索赔,这也是最后的维权机会。因为此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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