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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上海物贸信披违规完胜 诉讼时效紧迫追偿要抓紧!

来源:​《21世纪经济报》  作者:​《21世纪经济报》  时间:2017-05-19

《21世纪经济报》 2017-05-17 13:18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65,20170517739321975.html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其于5月16日收到上海高院下发的首批部分上海物贸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上海物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投资者最终全额胜诉。

这意味着该部分案件的一审判决正式生效,同时也意味着围绕该案的所有争议问题均已尘埃落定。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一个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

上海高院的民事判决书指出:“相关行政监管机构已经对上诉人的虚假陈述行为作出了认定,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据此认定上诉人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也意味着,上海物贸必须按照一审判决的内容,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若其不履行赔付,投资者还可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物贸被罚后不久,便引发了多名投资者陆续提出索赔诉讼。根据上海物贸公告,参与上海物贸索赔的投资者索赔总金额已超千万元。

事件还得追溯到2015年6月13日,上海物贸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2015]5号)。该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物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海物贸及有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凡在2009年3月17日至201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未完全卖出上海物贸A股或物贸B股的推定受损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17年6月13日,目前已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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