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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索赔案持续发酵 大股东再遭股民千万元索赔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余以墨  时间:2017-09-28

《投资快报》 2017-09-27 09:56:48 记者:余以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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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方正系”索赔系列案再起波澜。《投资快报》记者从证券维权律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又有一批“方正系”投资者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并纷纷将公司大股东告上法庭——方正证券案的方正集团、北大医药案的北大资源控股。

“方正系”信披违规索赔案持续发酵

9月20日,受来自各地的30名方正证券投资者委托,谢良律师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向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提出索赔,此次合计索赔金额超1000万元。和此前6月初其代理立案一样的是,该批案件不仅将大股东方正集团作为唯一被告,而且也出现了损失超百万的香港投资者。

与此同时,北大医药投资者也向北京一中院提请索赔。值得关注的是,和方正证券投资者一样,北大医药投资者也只把其大股东北大资源控股作为唯一被告。根据《证券法》第69条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在该案中,北大资源控股是主要虚假陈述行为人,投资者可直接向其追讨赔偿,谢良解释。

另据了解,北京高院也于近期作出裁定,确定中国高科索赔案从北京三中院移送至北京一中院管辖。那么,也就是说,加上前述的两大系列案,“方正系”三大虚假陈述索赔案或将都集中在北京一中院审理。至于方正科技案方面,上海二中院此前也已作出了将案件移送上海一中院管辖的裁定。

以上一连串投资者抱团索赔事件,事因还得追溯回今年5月9日,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涉案的四家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给予顶格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给予顶格30万元的罚款,涉及多案的两个自然人被作出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

股价波动大 股民损失惨

 “方正系”被处罚后,立刻引起来自全国各地投资者进行索赔。这很大程度上与“方正系”拥有庞大的股东人数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北大医药股东人数达2.5万;2015年6月30日,方正证券股东人数曾一度高达32万之多。

数据显示,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前后,“方正系”股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例如:2014年11月21日,北大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北大医药股票开盘跌3.72%,收盘时涨3.09%,次日收盘跌3.61%。2015年7月15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当日,方正证券开盘跌8.53%,收盘时跌6.53%。

 “方正系”信披违规被调查至被处罚期间,股价下跌比较严重,不少“方正系”投资者损失惨重。例如,参与此次索赔的北大医药投资者严先生,他是在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10月28日共买入北大医药约10.22万股,每股均价约19.91元,买入金额约203.49万元,基于对北大医药的信任,其中有4.66万股,自买入后至2014年11月21日即北大医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布之日仍未卖出。按法律标准计算,严先生损失约9.3万元。

另外一位方正证券投资者秦先生,他在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亏损高达一百多万元。其恰好是在证监会对方正证券立案调查前即2015年7月13日和14日两天分四笔买入方正证券股票约33万股,每股均价约11.66元,买入金额约392.81万元,随后在2015年9月1日和2日全部卖出。卖出时总亏损约154万元,不到两个月亏幅高达近四成。

同类案件胜诉概率高 律师建议积极维权

谢良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同类案例,预计“方正系”四大索赔案的索赔条件或为:1、方正证券在2011年8月9日至2015年7月14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2、北大医药2013年6月14日至2014年11月20日买入且在2014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3、中国高科2013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3日买入且在2015年7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4、方正科技 2005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买入且在2016年12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推定亏损投资者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拟提出索赔的投资者需要提供如下初步资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

他还提醒投资者,鉴于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索赔前提,证券民事索赔案件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已经比较充分,加之此前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京天利案中,北京一中院曾作出过投资者全额胜诉的判决,因此,“方正系”投资者胜诉的概率应该较高。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积极参与,只有参与才有可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报道显示,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领域,近年已有佛山照明、美达股份、上海家化、上海物贸、海润光伏等多个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而目前,除“方正系”遭遇索赔之外,京天利、大智慧等也已遭遇众多投资者索赔,上述两案均已有部分投资者取得了一审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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