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 2017-12-18 17:07 记者:莫谨榕 梁玉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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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莫谨榕、实习生梁玉茵报道:经过三个多月的立案调查,超华科技被坐实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并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处罚。羊城晚报记者今日获悉,已有超华科技投资者委托律师于上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当场受理该案。
虚增利润277万“火速”被罚
超华科技是PCB产业链一体化的供应商,主营印制电路板、覆铜箔板、铜箔、半固化片、模具等产品。今年9月4日,超华科技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超华科技还公告称,公司定于12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络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时隔3个多月后,12月7日,超华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表示,经查实,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具体来看,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合正”)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2014年期间,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鑫之达)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277.05万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虚增277.05万元。
数据显示,2014年,超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2.0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989.25万元,同比下降 82.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78万元,同比下降79.66%,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
对此,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超华科技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健锋及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王旭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和10万元的罚款。此外,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亦对董事会秘书范卓予以警示的监管措施。从12月7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12月15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超华科技可谓“火速”被罚。
有投资者索赔获法院受理
超华科技被查消息一出后,立刻引发市场投资者“用脚投票”。9月5日,超华科技一字跌停,当日以每股6.97元收盘,自9月5日首次公告被立案调查至今,超华科技最高跌幅接近2成,18日收盘的最新股价为6.00元。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股民可依据证监会处罚决定提出索赔。“受一名超华科技投资者委托,我们已经率先于18日上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当场受理该案。后续还有大批投资者等待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此类索赔案已有大量类似的胜诉案例,譬如近期投资者最终胜诉并获赔的上海家化案、上海物贸案、海润光伏案、勤上光电案等。”
谢良表示,对于超华科技股民而言,存在两种可能的索赔情形:一种是,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并且在2017年9月5日至11月20日期间卖出而存在亏损的;另一种是,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并一直持有至2017年11月20日仍未卖出且买入成本高于6.63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