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快报》 2018-08-01 02:50:11
http://finance.jrj.com.cn/2018/08/01025024893769.shtml
近日,投资者索赔诉讼又添新案。继2018年5月31日上峰水泥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后,投资者索赔诉讼目前已提上日程。《投资快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受部分投资委托,其于2018年7月23日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部分上峰水泥投资者的起诉材料,法院当场收下了起诉材料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目前投资者诉讼费缴费工作已全部完成。这标志着上峰水泥投资者索赔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公告显示,上峰水泥存在以下信披违法事实:在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重要子公司上峰建材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并将该案移交公安局,而公安局于2017年4月12日就对上峰建材副总经理俞云灿等四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俞小峰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及时向上峰水泥董事会报告。俞锋、瞿辉知悉上述事件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上峰水泥未以临时报告方式公告该事件。
对此,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决定:一、对上峰水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俞锋、瞿辉、俞小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俞小峰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环保问题涉嫌信披违规 被立案后股价大跌
往回追溯,早在2018年4月20日,有媒体称,浙江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上峰水泥或涉嫌信披隐瞒的报道。同月24日,上峰水泥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公告》表示,公司在环保稽查事项中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直至5月11日,上峰水泥就公告称,其因环保信息披露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数据显示,就在上峰水泥公告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当日即2018年5月11日,其股价大跌7.94%,以每股9.64元收盘。之后其股价仍呈现下跌趋势,至7月6日出现了阶段性最低价每股8元。仅对比证监会立案前一个交易日即5月10日的每股收盘价10.48元,上峰水泥短期内股价下跌幅度约为23.7%。
预计索赔条件及准备资料
谢良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并参照相关胜诉案例,预计在2017年4月13日至2018年5月1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18年5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上峰水泥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此外,《投资快报》还需进一步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参与索赔,投资者需要提供如下初步资料: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对账单(对账期间或统计区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8年7月17日);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盖章的开户申请表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须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等四个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