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雅百特索赔案出现重大进展。近日,雅百特案再度开庭,参加开庭的投资者代理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与去年已开庭并判决的案件不同,此次,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坐上了被告席。
投资者要求金元证券、众华所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在此次庭审中,原告投资者与雅百特、金元证券、众华所等三位被告均一致认为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6年3月25日,揭露日为2017年4月8日,基准日为2017年5月9日。各方目前存在的主要争议在于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是否存在交易因果关系、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等其它因素;损失如何计算;以及金元证券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尽到勤勉义务、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问题。
此外,11月1日晚间,*ST百特还发布了一则《关于民事诉讼事项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其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该等《应诉通知书》显示,新收悉共计343起诉讼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其中301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29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陆永作为共同被告,7起案件以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顾彤莉、施妙芳、陆永作为共同被告。
跨国财务造假案发中介机构亦被处罚
往回追溯,雅百特之所以遭受投资者的索赔,源于2017年12月15日晚间雅百特公告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书显示,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5.8亿元,虚增利润近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73%,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约11%,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对此,证监会决定对雅百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陆永等21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雅百特被罚后,今年5月和7月,中国证监会又陆续公布了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金元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认定,众华所在审计雅百特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金元证券也未勤勉尽责,其出具的2015年持续督导意见及报送江苏证监局的核查意见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对众华会计师所和金元证券的处罚大大增加了雅百特索赔案最终赔付实际落地的可能性。”谢良律师表示,实际上,在证监会还没有对众华所和金元证券作出正式处罚前,早在去年底就已有部分投资者诉雅百特的案件取得了一审胜诉判决。根据该判决,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净买入雅百特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