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良律师团队:2021年12月,我们团队代理的部分区间ST东洋投资者已调解结案。此外,2022 年 1 月 19 日,ST东洋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参照一审判决,凡在区间一: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或者区间二:2018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东洋的投资者,仍可尽快联系我们参与索赔。
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并获取流程:
1、扫描索赔通登记平台二维码填写表单并查收相关流程:
2、在以下链接中查阅、下载索赔初步流程及资料清单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