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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大股东违规减持被罚 高管增持行动无踪影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张曌  时间:2015-11-22

《大众证券报》2015-11-12 6:51:11 记者:张曌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51112/101223748640.shtml

高管们做出的增持承诺始终没有兑现。意外的是,增持没有等来,反而等到大股东违法减持被行政处罚的消息。

截至昨日,距离新筑股份(002480)发布维稳增持公告已过去4个月,而高管们做出的增持承诺始终没有兑现。令投资者意外的是,增持没有等来,反而等到大股东违法减持被行政处罚的消息。昨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投资者可向大股东索赔,来维护自身权益。

董监高增持“零执行力”

今年7月初,证监会发布五举措维护股价。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在此情况下,新筑股份于7月10日发布维稳方案,承诺大股东新筑投资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此外,新筑投资及董监高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股份增持计划。

根据深交所公开数据,今年上半年,新筑股份高管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人包括:副总经理、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独立董事等等,减持股份数量为2.25万股至24万股不等,减持次数逾30次。

而维稳公告发布后,新筑股份高管们时至今日没有增持过公司股份。

违法减持 股东可索赔

令投资者忧心的是,高管增持未至,却等来了大股东因减持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消息。11月6日,新筑股份披露,证监会对控股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10万元。对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晓波处以20万元罚款,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晓波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万元。

据了解,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新筑投资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新筑股份3500万股,占总股本的5.42%。2015年3月31日,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超过5%部分的股份数。根据上述情况,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行为。

有关新筑投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一事,谢良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在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7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未完全卖出新筑股份的受损投资者有望向控股股东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损失。”

“机械式”作答引发不满

对此情况,小股东也向新筑股份质疑道:“控股股东在高位违规减持,目前又频频补充质押物以免爆仓,且在高位套牢了一万多散户,面对这一系列的情况,公司如何应对,不是又关注公告吧?”而另一投资者也在提出疑问的同时,质疑公司的机械式答复:“你们回答股东提问就是请关注公告。请问公司高管增持计划,何时完成?”面对股东的强烈不满,新筑股份依旧我行我素:“增持计划以公告为准。”

昨日,就兑现增持维稳承诺一事,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公司证券部,该部门一工作人员如是表示:“董秘不在,证券事务代表没看见……高管增持,关注公告……请关注后续公告……请关注后续公告好吧!”无论何种问题,该工作人员均重复回答“关注公告”。随后记者向其亮明身份,对方说:“没有披露的事,我们不能透露。”

而极具讽刺的是,今年7月10日,新筑股份在维稳公告中称:“公司将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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