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我们将投资者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委托程序尽可能简化成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环节:材料审核
投资者在委托我们索赔起诉前,一般可先行通过微信、电子邮件及快递等任何一种方式提供以下材料,供我们审核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1、证券营业部盖章(业务章)的对账单(需反映每笔交易时间、成交股数、成交价、成交金额、佣金、印花税等基础信息)。
2、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盖章的开户申请表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等基本信息。若对账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
第二环节:法律文书签字
我们收到相关材料后,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初步判断。对符合条件者,我们将第一时间将相关诉状、授权书、委托合同、证据目录等需要投资者签字的文件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给投资者签字。
第三环节:办理身份证公证
同时,对符合条件者,须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公证书(公证内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用途:国内诉讼,一式两份。约二百元。)
第四环节:正式委托
最后,投资者将签字文件及三样索赔材料一并邮寄给我们,与我们正式建立委托关系,委托合同由我们盖章后回寄一份。之后,我们将全权代理投资者前往相关法院办理诉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