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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巴士(002188)收到警示函 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一年

来源:投资诉讼网  作者:谢良律师团队  时间:2022-04-18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核心提示:*ST巴士(002188)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一年左右此前已有投资者终审胜诉若是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巴士(002188)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以及是否胜诉须以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在 “索赔通”公众号  投资诉讼网 进行预先登记。

进入索赔通登记:https://www.suopeitong.com/claim-wx#/claimReport?source=21

近日,*ST巴士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8号。该决定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天美好服务2021年6-12月拟与关联法人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021年6-12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物业管理类)超过预计金额合计约1,674.82万元,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情形。二、其他不规范情形。公司翡玥府、HCC中天纪的物业前期介入服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涉及金额28.3万元。 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公积金,签订合同不规范,2021年年报披露部分董监高薪酬不准确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ST巴士曾因信息披露违法而被中国证监会处罚。2020年4月13日,*ST巴士发布公告称: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巴士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巴士股份全资子公司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 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46.57元。巴士科技纳入巴士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后, 导致巴士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对此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谢良律师团队提示广大中小投资者,根据《证券法》及其最新司法解释等规定,*ST巴士(002188)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一年若是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巴士(002188)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以及是否胜诉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谢良律师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2年418

附:                                

Ø 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17年4月29日(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ST巴士002188之日打起)至2018年7月31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过往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ST慧球(天下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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